《关于推动精准化创业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充分发挥制造业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全民围绕工业配套创业,推动实体经济互补发展、工业企业配套合作发展,市经信委组织课题组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起草了《关于推动精准化创业政策意见》文件初稿,先后经过4次座谈、讨论,报经市政府批准,形成《关于大力推动精准化创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宿政发【2014】162号),2014年12月正式印发。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文件主旨 引导和鼓励新创办企业、现有企业围绕骨干企业的需求创办配套企业,增强创业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同时降低骨干企业产品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壮大主导产业。 (二)扶持对象 在我市境内登记注册并有固定经营场所,依法经营纳税,财务管理和用工规范,主要为我市四大特色产业和四大新兴产业内重点企业进行配套的精准创业企业。 1、新创企业,指新设立的企业; 2、转型配套企业,指通过产品品种转换,转型成为为重点企业提供配套产品为主的企业; 3、扩大配套规模企业,指现有配套企业增加对重点企业配套产品的比例,扩大配套规模的企业。 (三)精准创业企业条件 1、配套产品应在市发布的精准化创业发展配套产品目录范围内。 2、为重点企业提供生产原料、辅件(零部件)等配套产品的金额,占精准创业企业销售总额的60%以上。 3、固定资产投入5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达2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