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近期酒类行业酒精门和塑化剂事件,规范流通领域服务,促进酒类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 2013年21号公告,正式颁布《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该规范将于今年11月1日在全国实施。江苏省洋河酒厂是江苏省唯一一家获邀起草标准单位。
该标准由国家商务部2012年立项,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牵头,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近30家企业和单位联合起草,先后九易其稿,召开三次大型讨论会,通过专家最终评审,报国家商务部审查发布。 该标准界定了酒类流通的范围和流程,提出了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对宣传推介以及服务规范提出了要求,标准技术内容符合行业实际和酒类产品流通服务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将对规范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