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28日,宿迁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宿迁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资本金筹措方案》,共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直企业及各县(区)的部分干部职工中先后筹集个人资本金1.29亿元。由市交投公司投入到京沪高速、宁宿徐高速建设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期,考虑到部分出资人,尤其是部分老同志的要求,市交投公司出台了《关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个人资本金处理方案》,按照尊重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处理、有序推进实施的原则,分为清理统计阶段、汇总处理阶段、接受转让阶段和整理规范阶段来组织实施。财审局负责对新城内各单位出资人进行统计和汇总,清理统计完毕后与市交投公司对接,由市交投公司负责审核把关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出资人手中。(财政审计局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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