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提公选市管领导干部简章
一、选拔职位与人数 (一)正处职领导干部(6名) 市直机关部门正职领导干部6名 (二)副处职领导干部(10名) 1.市委农工办副主任人选(中共党员)1名 2.市农机局副局长人选1名 3.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人选1名 4.市物价局副局长人选1名 5.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人选1名 6.市科技局副局长人选1名 7.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人选1名 8.市湖滨新城管委会副主任人选1名 9.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人选1名 10.市洋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人选1名 以上职位凡未标注党派身份要求的,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均可提名选拔。 二、选拔范围 面向市内县乡党政机关公开提名。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一)提名为正处职领导干部的人员,须担任县(区)党政机关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计算到2011年4月30日,下同)。提名为副处职领导干部的人员,须担任县(区)、乡镇党政机关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职领导职务3年以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提名为正、副处职领导干部的人员,年龄须在53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所提职位具体要求。 四、职位具体要求 (一)正处职领导职位: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历,视野比较开阔,思路比较清晰,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统筹驾驭能力。 (二)副处职领导职位: 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五、选拔程序 (一)正处职领导职位:采取定职不定岗和两轮提名、差额票决的方式进行。 1.提出初步提名人选。由市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的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也可以由组织部门提名、县(区)或者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提名、5人以上的干部群众联合提名或者干部个人自荐提名。 2.提出二轮差额提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选拔需要,重点评价初步提名人选的领导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奖励情况等,并按照选拔职位数1:3比例向全委会提出二轮差额提名人选。 3.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召开市委全委会,按照选拔职位数1:2比例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 4.差额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实施差额考察。 5.常委会差额票决任职人选。市委常委会采取差额方式,票决产生拟任职人选,并进行公示。 (二)副处职领导职位:采取定岗提名、差额票决的方式进行。 1.提出初步提名人选。由市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县(区)或者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提名,也可以由5人以上的干部群众联合提名或者干部个人自荐提名。 2.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选拔需要,重点评价初步提名人选的领导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奖励情况等,并按照选拔职位数1:2比例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 3.差额考察。市委组织部按照不同的选拔职位,组织考察组实施差额考察。 4.常委会差额票决任职人选。市委常委会采取差额方式,票决产生拟任职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提名事项 1.提名时间:2011年4月23日-4月28日。 2.提名地点: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宿迁市南湖路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706室)。 3.提名方式和要求:提名采取组织提名和个人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与提名的组织或个人登录宿迁党建网下载《提名登记表》,按照提名职位要求认真填写,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提名地点。各单位或个人提名时,每个职位提名人选不得超过1名。 4.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传真:0527-84368768 (2)通讯地址: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宿迁市南湖路1号);邮编:223800 本次公提公选市管领导干部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宿迁党建网公布。 监督电话:0527-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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