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洋河工商所接到一起月饼投诉,投诉人陈某于洋河辖区一商店购买两袋月饼,不料回家后拆封发现,其中一袋月饼上有霉斑,其随后找到商店要求退货,收银员称该批货都是直接从厂家进货,职责不在自己,要退货直接找厂家,陈某在与收银员交涉的过程中出现言语上冲突,随后拨打工商投诉电话,希望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两名消协人员随即前往被投诉点,电话联系厂方负责人、投诉人于商店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投诉事件属实,厂方负责人对出现霉变月饼事件当场向陈某道歉,同意陈某退货并给予10袋月饼作为赔偿,陈某看到厂方人员态度诚恳,最终收下两袋月饼作为补偿,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同时消协人员对商店负责人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教育,避免类似投诉事件发生。(洋河工商所 盛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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