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宿迁市洋河新城录(选)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部门(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
二、招聘要求 (一)爱岗敬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三年内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2、报名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城管委会一楼组织人社局 3、咨询电话:0527-82668016 15951367266 (张刚) 4、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 (二)资格审查 由洋河新城管委会组织人事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以后,按招考岗位人数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五)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在宿迁市洋河新城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到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1600元/月。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668011 13705249185(监察局陈岗) 本简章由洋河新城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表下载 洋河新城组织人社局 2012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