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闲暇之余通过饲养宠物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但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养狗的市民在遛狗时不爱牵绳,或是任由狗肆无忌惮地在公园或小区内随地大小便,这让广大市民十分反感。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区一些公园和小区,发现了许多不文明的遛狗现象。 家住黄河水景公园附近的方女士告诉记者,天气一热,小区里出来遛狗的市民就多了起来。“宠物狗随地大小便,却很少有遛狗的市民能够及时清理。到了天黑的时候,孩子不小心踩上去也是常有的事。更让我害怕的是,一些人出来遛狗还不牵绳,万一咬到孩子怎么办?”她表示,遛狗是个良心活,能否文明遛狗关键还得要看狗主人的素质。 一直以来,犬只伤人、扰民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有市民建议在出门遛狗时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宠物并注意环境卫生。尤其是像居民小区、公园广场这样的公共场所,保持其环境的整洁尤其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美好的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文明的种子需要广泛传播。“我每天早晚都要带家里的萨摩耶狗出去遛弯、排便。但是每次出门前我都会带上一些纸巾或塑料袋,狗排泄后可以先用纸巾包住,然后再放进塑料袋扔到垃圾桶里。”已有多年养狗经验的徐女士觉得,遛狗时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是每一位狗主人应该做的,不能以太麻烦为由而不顾城市的形象和他人的权益。 文明解读:没有不合格的宠物,只有不合格的主人。我们既要尊重养犬者的正当权益,也要维护公众的整体权益。为了更好地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我市也开展了不文明遛狗整治行动。按照《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第20条、29条规定,重点在居民小区及周边、公园(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加大对“遛狗要牵绳,及时清除宠物粪便”规定的宣传力度,对不牵绳遛狗或狗绳超过2米长的,要及时制止,对违反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污染环境的,由城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1条、《宿迁市市民文明规范》第3条、《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32条规定,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进入炎热的夏委,气温较高,宠物的粪便如果得不到及时清理,很容易滋生细菌,影响人的健康。不少市民希望,养狗的人能够文明遛狗,最好随身带着铲子、塑料袋等物品,如果宠物狗在小区里“方便”,应及时清理干净,这样也可以减轻环卫工人一些负担。 对于养狗者而言,在享受乐趣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遵德守礼,文明养狗,说小了关系着邻里和睦,说大了关系着城市文明。推己及人,多点文明意识,我们的社会就会多点和谐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