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洋河论坛 美人泉网 洋河新区新闻 查看内容

新政:市区提取公积金无需单位盖章 直接持相关材料即可办理

2015-5-28 08:1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6| 评论: 0|来自: 罗家巷网

摘要: 过去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填若干份申请表,还要到单位盖章。5月24日,记者从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宿迁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瘦身”———取消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所在单位盖章 ...

    过去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填若干份申请表,还要到单位盖章。5月24日,记者从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宿迁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瘦身”———取消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所在单位盖章环节,职工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便可直接到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停止向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贷款。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宿迁市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条件,支持的对象是购买自住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职工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指出,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待缴存余额转入我市后,且缴存时间连续无间断,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在我市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QQ|洋河新区网|关于我们|手机版|小黑屋|免责声明|网站地图|帖子申诉|TOP|洋河论坛 ( 苏ICP备11051693号-4 )

GMT+8, 2024-3-13 15:49 , Processed in 0.02131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