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3年9月,我市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窗收件、一表填报、信息共享、一窗发放的“四证一体”运行模式,改革启动以来按该模式已登记市场主体6000余户。 2014年3月,因先行改革成效显著,我市被省工商局确定为全省并联审批改革和证照联动监管试点市。6月,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明确要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12月,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迅速完成“四证一体”向“三证合一”转换,并于当月29日发放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目前已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000余张。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已有27个省、区(自治区)、市(直辖市)开展“三证合一”改革,其中21个省区市推行“一照三号”模式,将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统一记载于工商营业执照上。 探索过程中,各地普遍认识到,由于涉及部门职责权限未改变、核心流程未调整、成果认同未统一,“一照三号”式的“三证合一”远未达到商事制度改革实质要求,突出表现在因商事登记重复编码、非商事主体号码各异等原因,客观上形成相关改革外改内不改、部门权力明放暗不放、许多费用名减实不减,已严重阻碍了政府职能转变与国家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探索上述问题解决办法,我市于今年初开始谋划“三证合一、一照三号”基础上的“三号合一”改革,并被列入江苏省推广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3月20日李克强总理率中编办等14部委主要负责人考察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年内务必实现“三证合一、单一号码”硬要求后,我市加快改革步伐,并在会商省工商局、请示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发改委及多次会议研讨基础上,决定启动“一企一码”试点及统一商事与非商事登记18位编码改革,力求以编码规则改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国家相关领域改革探索新路、提供案例。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五个部分: (一)改革目标。探索实施“一企一码”登记制度,加快建立新型市场准入模式,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为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积极向“一证一号”试点扩展,实现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二)改革内容。重点在5个方面:一是统一编码规则,实行“一企一码”。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合并为商事登记号,统一采用“1位机构类型+6位行政区划+2位登记机构代码+8位主体顺序号+1位校验码”编码规则,一份执照仅加载一个独立商事登记号,质监、税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另行赋码和发证。二是合并申请表格,实行一表申请。三是简化申请材料,实行档案共享。四是简化审查环节,实行信息互认。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工商部门已经审查的,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五是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实施范围。明确在宿迁全市范围推行,涵盖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宿迁市内办理涉企相关手续时统一使用“一企一码”营业执照,市外生产经营确需独立证照的,由市场主体凭“一企一码”执照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四)实施步骤。拟定于4月中旬市级审批部门启动“一企一码”改革,8月份各县、区实现“一企一码”。 (五)推进措施。在市“一企一码”“一证一号”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工商局负责“一企一码”业务软件和并联审批平台修改完善工作,市质监、国税、地税、政管办等部门加强对上协调沟通,确保数据传送畅通、准时、准确;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保险协会、公安局、信用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共同解决改革成果使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市“一企一码”“一证一号”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同时,为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方案》强调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级层面对我市“一企一码”改革的试点支持以及特殊情况和过渡期间的处理措施。 宿迁市企业“一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一企一码”? 答:根据市政府《宿迁市“一企一码”试点实施方案》文件,我市试行“一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一企一码是指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合并为商事登记号(简称“一企一码”)。我市商事登记号统一采用“1位机构类型+6位行政区划+2位登记机构代码+8位主体顺序号+1位校验码”的编码规则。 2、问:“一企一码”改革中“一表申请”是什么意思? 答:“一表申请”是指合并申请表格,将工商登记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报表、税务登记申请表整合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申请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实行一表申请。申请表无需加盖公章,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即可,简单、简捷、方便申请人一次填报、一表填报。 3、问:为什么要实施“一企一码”? 答:为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和工作整合归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减少重复性审查,加快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申请人,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4、问:“一企一码”如何使用? 答:企业在宿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涉企相关手续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一企一码”营业执照均予认可,不需另外提交单独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企业如因市外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相关独立证照的,凭“一企一码”营业执照直接向各相关部门审批窗口申请办理即可。 5、问:以前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单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还能用吗? 答:实行“一企一码”制度改革后,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单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