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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2015-1-20 13:30| 发布者: 洋河身边事| 查看: 381| 评论: 0|来自: 酒都洋河网

摘要: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2015年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 ...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2015年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寒假,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放寒假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统一为:2015年2月7日—3月1日,3月1日报到。对寒假起止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高等职业院校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二、有关工作安排

1.扎实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对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做好考核考评、年终总结等工作。同时要利用假期尽早明确下学期工作目标,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2.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五严”规定。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安排学生返校;任何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

3.科学安排师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各学校要对寒假安排做出精心谋划,利用春节这一重要的中华传统节日,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作用,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假期活动,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寒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各学校要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要积极向学生推荐课外阅读书目,鼓励学生在假期主动进行双语阅读,切实提高综合素质。要主动关心客籍教师、生活困难教师的春节生活,同时,要动员教师利用假期学习充电,可向教师推荐具体的教育教学类书籍并提出阅读要求,从而提升教师的教育素养。宿迁中学要制订周密计划,妥善安排新疆班学生寒假留校期间生活、学习、活动及安全等各项事宜。各地各校可尝试开展师生网上学习和辅导活动,切实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

4.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要求。各学校要牢牢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宣讲安全知识,加强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加强学生春节期间的防火、防电、防鞭炮等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能力,确保各项安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精力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坚持领导带班和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完善事故应急机制,保证联络畅通,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理,坚决杜绝紧急信息的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5.加强行政检查和社会监督。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网站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开,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假期教育行为进行督查,认真受理学生及家长的举报(举报电话为84389620),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寒假期间认真做好校舍、课桌椅及教学设备的维修、更新工作,要提前做好新学期课本、簿本及其它教学用品供应的准备工作,要制定好新学期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以及各种值班表,确保新学期开学以后各项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学期有关校务,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市直学校假期值班表于2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2.市直学校新学期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于3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朱莎莎,电话:84389618,邮箱:suqianjijiaochu@126.com

3.因2015年春节较晚,为保证必要的教学时间,2015年暑假放假时间将适当延迟至7月10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不得以春季学期时间短为理由,给学生上新课,布置含新课内容的寒假作业。

特此通知。

宿迁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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