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和规范新区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净化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执法局联合交警大队、运管等部门开展营运电动三轮车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经决定,扩大新区营运载客三轮车城区禁行区域,由以前的酒家路扩大至金樽路以西、南大街以北、酒都大道以东、中大街以南区域,同时规定,从11月1日起,营运电动三轮车禁止进入禁行区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守停车规定,安全行驶,禁止进入机动车道、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 为了提升整治成效,综合执法局印发了《洋河新区整治电动营运三轮车告知书》,并制作了宣传广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营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更深入地了解到相关政策,共同为新区文明、规范的交通环境做出贡献。(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