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群众不满意事项”专项整治行动,这是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查改不满意、追求更满意”的重要举措。围绕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补偿、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农民集中居住区基本配套、化工园区环保、学校食堂管理、农贸市场环境、“黑诊所”、低保办理、工地扬尘、“消毒餐饮具”等十个整治项目,拟成立10个群众监督组进行监督。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一批群众监督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3日—9日。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从宿迁群众路线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宿迁市“群众不满意事项”专项整治行动群众监督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qqzlx@163.com。 2.电话报名。拔打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线电话84338951进行报名。 3.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宿迁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厦712房间),联系人:彭涛、尹和尉,联系电话:84338951。 三、监督内容 1. 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补偿专项整治行动:对征地拆迁中安置和补偿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挪用补偿款等谋取私利行为。(主要从征地拆迁户群体中选聘监督员) 2. 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措施、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对不履行法定责任、侵害职工权益的,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强制规范。(主要从农民工、企业职工等群体中选聘监督员) 3. 农民集中居住区基本配套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农民集中居住区供电、供排水、环卫保洁等基本配套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抓好问题整改,提高农民居住满意度。(主要从农民集中居住区居民中选聘监督员) 4. 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企业废气、废水、废渣产生环节及处理处置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强化执法监管和问题查纠,进一步改善园区及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主要从化工园区及周边居民中选聘监督员) 5. 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堂安全设施设备、布局流程、管理状况等进行排查,督促推动硬件改造和软件升级;对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整治,确保师生用餐安全。(主要从学生家长、教师中选聘监督员) 6. 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垃圾收运、排水、经营、检测、消防等配套设施,整治市场内部及周边下摊经营、倚门出摊、乱搭乱建等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合理划分功能区域,落实农药残留检测、公平秤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标识标志、卫生保洁等“五个统一”管理制度,全面改善食品安全和购物环境。(主要从农贸市场周边居民中选聘监督员) 7.“黑诊所”专项整治行动: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农贸市场、集市、建筑工地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以“黑诊所”为重点的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审理非法行医类案件,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主要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农贸市场、集市、建筑工地及周边居民中选聘监督员) 8. 低保办理专项整治行动:对低保认定中存在的拆户、拼户、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推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救助对象全公示、救助内容全公开,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发生。(主要从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中选聘监督员) 9. 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市政、园林、征收、交通、水利等各类工地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深入排查无围挡、无硬化、无冲洗、现场搅拌、渣土抛洒、垃圾清运不及时、无序开挖等工地管理不规范现象,严格执行工地扬尘整治标准化管理,依法严厉惩处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责任主体,有效降低扬尘污染。(主要从各类工地及周边居民中选聘监督员) 10. “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行动:对经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的单位进行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等违法行为,让群众用上“放心餐饮具”。(不限范围) 四、工作职责 群众监督员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指导下,对“群众不满意事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整治过程和效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1.参加各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组织的专项整治会议和活动,在参与中监督。 2.听取各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3.采取微调研方式,实地察看整治效果,走访了解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成效评价,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反映,向各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