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新区古黄河桥段电鱼。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发现两名男子在河内电鱼,执法人员当时制止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并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执法人员告知两人的电捕鱼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他们的违法电鱼行为进行了警告,并依法暂扣了其电鱼工具。 当前是鱼类产卵季节,非法捕鱼活动破坏了鱼类的生态平衡。该局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渔业资源不受人为破坏。在此,该局呼议广大市民一旦发现违法捕捞、电鱼等现象,应积极进行制止和劝阻其违法行为,并向该局举报,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城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余家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