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新城管委会正式印发第17期《宿迁市洋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在新城范围内实行《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的实施办法》。
《纪要》同时强调了几点意见,一是加强宣传。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对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政策的宣传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二是加强管理。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要加强对基本丧葬服务费补贴情况的检查、复核,发现有冒领、骗领情况的,要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加强引导。引导新城群众树立正确的殡葬理念,宣传“厚养薄葬”的生活观念,倡导长辈在世时多孝敬、逝世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对于丧事大操大办、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律不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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