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洋河新城管委会 招聘洋河新城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简 章
因工作需要,洋河新城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洋河新城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根据《洋河新城录(选)聘人员管理办法》(洋管发〔2011〕14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洋河新城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共50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志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眼睛裸视视力在0.8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5.中共党员、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以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参加罢工的; 3.参加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和迷信等活动的; 4.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学籍的; 7.被原工作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8.近3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 1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自己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1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月工资28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1600元,考核工资120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录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4日—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洋河新城管委会一楼党政办公室(组织人社局),洋河新城酒家路25号(洋河实验学校对面),联系电话:82668016、15951367266,联系人:张刚;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表可从洋河新城网下载。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暂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能、体检由洋河新城党政办(组织人社局)、监察局、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面试 体检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由洋河新城党政办(组织人社局)统一组织。 (五)政审 面试合格者,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社局)会同洋河新城综合执法局、洋河新城公安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和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考核管理 录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经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点击下载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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