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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中学深入开展法纪教育

2012-2-21 15:09| 发布者: 洋河身边事| 查看: 1187| 评论: 1|来自: 洋河新城网

摘要: 宿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的意见》后,洋河新城洋河中学校长室、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   2月5日,该校招 ...

宿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的意见》后,洋河新城洋河中学校长室、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


  2月5日,该校招开了中层以上领导会议,校长刘家明传达了文件的精神,对学校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6日下午,学校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入领会开展法纪教育的意义,特别是党员干部同志,更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


  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2月8日晚自习时间,洋河中学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支部书记丁贵兵带领大家学习《宪法》、《刑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刘家明同志带领大家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全体党员通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党课等多种形式,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保证党员干部法纪教育的效果。


  增强党性,规范言行。针对个别党员干部为泄私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处心积虑地散步不实言论、恶意诽谤领导干部的恶劣行径,学校会议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道德自律,坚守道德底线,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立,做到以德修身,以德服众。要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做到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凝心聚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抓落实。要增强法纪意识,坚持依纪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发表言论、表达意见或检举控告时,必须负责任、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绝不能虚构、捏造、歪曲事实,故意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


  严格责任追究,严处违纪案件。校长刘家明勉励大家,对党员干部发布有政治问题和其他不负责任的言论,无中生有,听信和传播各种谣言,甚至虚构、捏造、歪曲事实,故意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等各种顶风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停职反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朱士忠 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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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xzzgyh 2012-2-23 11:13
这是告诉广大的党员同志,要官官相护。因为大家都是一条绳子的蚂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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