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紧紧围绕新城全面达小康、实现新突破的目标,着眼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财政审计局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规定,结合我新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工作实际,对具有我新城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新城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加快建立与我新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逐步解决新城范围内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财政审计局王明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