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发〔2011〕33号)精神,社会事业局社区工作科认真做好市级和谐社区申报工作。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洋河新城现有社区的实际情况,社区工作科决定此次申报对象为东圩社区,近期社区工作科就东圩社区各项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整理出一套完整齐全的档案资料;二是整治出一个室内外卫生整洁的环境;三是编制好一个社区工作简介。所有申报材料已于昨日送至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王巧凤) (责任编辑:小8) |